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数字证书申请主体(以下简称“申请方”)和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就“电子签名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相关事项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构成申请方与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为维护申请方的权益,申请方在同意本协议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申请方在线勾选同意即视为答署本协议并同意接受和愿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申请方同意委托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e签宝,代申请方向认证机构申请数字证书。申请方同意提交申请方的姓名/名称、证件号(如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等信息用于向认证机构申请数字证书。申请方确认所提交的身份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认证机构有权对申请方身份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方授权认证机构至少在数字证书失效后5年内保存申请方的上述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申请方知悉数字证书将绑定申请方的身份信息,其作出的电子签名将代表申请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数据电文经过电子签名后即代表申请方知悉并认可其中所载内容。
为方便申请方与e签宝开展活动,申请方授权e签宝在认证机构发放数字证书后,将申请方的数字证书托管在e签宝。e签宝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格履行安全保管义务,仅在获得申请方的授权后按照授权内容调用数字证书制作电子签名。
申请方应当在接受之前登录认证机构官网:www.sdca.com.cn,阅读《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证书策略》以了解有关电子签名认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使用条件、电子签名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保存和使用电子签名认证数字证书持有人信息的权限和责任、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电子签名认证数字证书持有人的责任范围等及申请方和认证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一旦申请方接受本条款,则意味着申请方与认证机构之间成立数字证书服务合同关系。申请方同意当申请方与认证机构对有关数字证书的服务事项发生争议时,将争议提交至认证机构当地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方:
证件号:
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