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浙大四院)创建于2014年,是浙江大学直属综合性附属医院。2019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荣获A+等级,为浙江省医疗高地之一。信息化方面,也是浙江省首家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医院。
在健康中国2030和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等国家级战略的驱动下,浙大四院智慧医疗建设发展如火如荼。医疗信息化进程中,电子签名作为可信医疗体系的必要支撑,覆盖多场景链接各环节,是医疗数字化改革的建设重点。
此次引入医签宝电子签章系统,成功打通了浙大四院互联网医院在线复诊业务中“医生开方”、“药师审方”的环节。
解决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合规问题。自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先后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范、引领互联网医院的发展。
2018年7月《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互联网医院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电子实名认证;所有在线诊断、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合法、有效、便捷的“电子签章”产品,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逐步成为“互联网医疗”模式普及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可靠的电子签名在互联网医疗模式中具有明确人员身份、确保医疗文书篡改知晓等效用。一方面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流程和电子医疗文书书写,另一方面通过可靠电子签名将在线诊疗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处方文件固定,结合区块链存证服务,为医疗纠纷处理提供可靠证据。此外,有助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构建,便于院方和行政部门对互联网诊疗进行全流程监管。
1、医生侧:确保医师本人接诊,明晰在线诊疗行为和电子处方责任归属,避免“他人接诊”“机器开方”等问题,保障医疗服务质效;
2、患者侧:确保上传病历归属于该复诊患者,避免就诊患者冒用他人病历复诊购药,保障患者诊疗和用药安全;
3、药师侧:在处方院外流转模式下,加强对社会合作药店药剂师监管,明确审方调配复核人员身份,保障药事服务品质可控。



(医生在确认签名前,需完成身份认证——支持短信或人脸识别等多种方式,医院可视实际情况设置身份认证时效性,最长不超过72小时。)
2、药师审方

(药师在确认签名前,需完成身份认证——支持短信或人脸识别等多种方式,医院可视实际情况设置身份认证时效性,最长不超过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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