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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生成工作。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9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07545个,这意味着,全国100多万个医疗机构将迎来电子证照。
《通知》对电子证照的定义、管理部门、生成/申领机制等都进行了规定。
1
什么是电子证照?
《通知》指出,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证照数据文件。它包括: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师执业注册文件
护士执业注册文件
……
2
电子证照归谁管理?
《通知》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电子证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
3
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是什么关系?
《通知》明确,电子证照和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
4
电子证照如何申领?
医疗机构:
在电子化注册机构端申领
医师/护士:
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
符合申领条件的,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
医师、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医师、护士应当依据规定履行本人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维护等责任。
医疗行业的电子证照并不是突然出现的。
2017年,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局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制定了两步走战略。
第一步:
到2018年6月,各省份建立地方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并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选择部分省份进行电子证照试点探索。
第二步:
到2020年,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基本建立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与全程监管机制,实现行政审批管理便捷高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及时、医疗资源信息开放共享的工作目标。
此外,国家也从顶层设计上明确推行电子证照。
例如2019年4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规定:
第八条
政务服务中使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国家建立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第十条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些政策都说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是时代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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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签宝在医疗行业的部分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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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在线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并获得系统签发的数字证书,还能开具电子处方单/医嘱、进行OA审批、签署住院报告/知情同意书等。
(为医护人员在线签发数字证书)
电子签名让医生们的工作变得多简单高效又安全呢?举个例子。
过去
医生登录电子病历系统需要手动输入账号密码或者插入ukey进行登录,而一家医院往往又存在多套业务系统,并未互联互通,多套账号密码的存储、登录、保管都十分麻烦,操作不便且容易造成信息泄露。
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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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业务系统医护身份认证+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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