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使用电子合同的原因千千万,而不敢贸然使用电子合同的原因却永远只有一个:一旦出现纠纷,电子合同究竟能不能当证据使用。
我们探讨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合同内容首先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内容不合法,那么无论采取什么形式的电子签名技术,也不可能保证这份电子合同的合法性。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现行法律对电子形式的合同具体有什么规定,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需要遵循什么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第十四条
可靠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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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保签署主体的身份真实性
2、确保签署主体是自愿签署的
3、确保合同签名和合同原文没被篡改
二、如何生成有效的电子合同?
我们根据《电子签名法》的上述3小点(翻译成大白话后)要求,逐条分析,如何通过电子签名技术,保障一份电子合同和传统签字盖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也就是需要通过在线方式确认电子合同签署主体的身份,且签署主体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不是阿猫阿狗,或是小孩子、被宣告死亡的人等等。
这就是要解决合同签署各方意愿表达和显式呈现的问题,要能够呈现出来签署方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去表达他/她的意愿。
比如,签署平台记录了他点击了某个同意签署的按钮,或者点击注册协议确认的按扭行为,或者是输入了系统发送给他认证过的手机的随机验证码,甚至是通过刷脸或UKEY认证的方式等等。
这样他/她签署的电子合同,在相应的签署平台上就有一系列关联且不可被篡改的签署记录证据链,签署各方无法抵赖他/她的签署行为。
这是要解决合同签订后,合同上的签名和合同原文不能被单方面篡改的问题,一旦被篡改了,技术上要能发现这份合同被篡改过的事实。
上述三个条件具备后,电子签名就与传统纸质签字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了,通过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也应受到《合同法》的保护。
作为行业的鼻祖和领军者,e签宝在行业中首倡“可靠的电子签名”,我们采用基于PKI体系的一系列密码学手段来满足上述分析到的3大要点,保障签署的技术有效性及签署后的数据不可篡改性。
同时也有一系列的流程来保障签署合规性,为用户提供无需自证的电子合同服务,让用户可以专注在自身业务而无需考虑合同相关的专业领域的细节。
三、为什么无需用户自证清白?
因为作为专业的第三方电子签名服务商,e签宝通过搭建闭环的一体化纠纷解决方案,已经帮用户做完了这部分工作,为用户免除后顾之忧。
电子签名技术本质上是为用户构建证据链,即用技术的手段证明当事各方做了什么、认可了什么要约等等。
因此,基于一系列的电子证据形成的证据链是后续履约的重要保障,其中电子合同是最主要的电子证据之一。
【传统的司法纠纷事后取证是怎么做的呢?】
①在纠纷发生之后,再通过司法鉴定的手段去取证。
但是电子数据具有易灭失、易被篡改的特点,事后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如封存服务器、电脑硬盘读取数据等,对物证的要求高,比如要求电脑清洁无污染等。
这种方式可能已经不能有效的收集原有的电子数据形式而无法还原真实的“事实现场”,也就无法成为各种纠纷裁决的事实依据。
而且,完成一次鉴定的成本非常高昂,有的甚至超过了案件的诉讼请求。
②通过传统公证的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
传统的公证方式要么是由有出证需求的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要么由公证员亲自到现场,所以也是成本高效率低,并且公证处仅能对证据现状进行公证,不对证据来源,发生时间原始性、真伪性进行校验。
【电子合同司法纠纷中是怎么取证的呢?】
如果采用电子数据存证的手段,可以在事实发生时对事实进行实时的存证。这改变了原来证据的取证模式,对司法取证和审判都有巨大的进步意义。
同时e签宝也将客户的电子合同签署证据链摘要值锚定到蚂蚁区块链,让链上的各可信节点共同见证这些证据的完整性。
另外,e签宝为用户提供主动补充辅证的方式来完善整个电子合同签署的场景,更好的防范潜在的纠纷。
通过以上这些工具和手段,可以更好的保障电子合同签署的真实性、不可被篡改性,确保证据链直接被法院采用。
因此在电子证据存在争议,或者司法机构对电子证据存疑时,需要权威司法鉴定中心对电子证据进行鉴定,并出示《司法鉴定意见书》。
通常情况下,用户将电子合同或其它电子证据存储至e签宝存证系统,e签宝会将这些电子证据同步传输至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
发生法律纠纷时,e签宝可以将电子合同交由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技术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电子合同和电子证据的完整性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帮助司法机构更好的判定电子证据。
公证无疑是目前所有工具中最具有司法说服力的,e签宝的公证存证是对电子合同完整性、合规性的权威机构信用背书。
面对电子合同、电子证据没有很好的专业判别能力的司法人员,更需要线下权威机构的信用背书,有一个公证处证明电子合同签订流程或电子证据完整性做信用背书,司法体系对电子证据的采信度会非常高。
e签宝为用户提供电子合同的公证处存证,以便在司法纠纷产生时强化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降低电子合同在司法处置过程中的接受度成本。
当事人发生法律纠纷时,一般流程是到法院起诉,法院进行立案受理,在进行开庭审判。
但可能会因为法院案件太多,不能及时受理,因此出现调解中心先帮助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成功,即无需继续立案审判的流程。
e签宝打通了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当事人可以在线发起调解。
发生纠纷时,e签宝用户在选择立案诉讼前,可以先在线把保全在e签宝的电子合同及相关电子证据提交给调解中心进行调解,避免线下跑腿,同时也避免了电子证据真实性、完整性遭质疑的风险。
在线仲裁也是电子合同纠纷处置的一种有效手段。仲裁申请(包括仲裁协议的订立)、仲裁程序(如仲裁案件立案、答辩或者反请求、仲裁员的指定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审理和仲裁裁决的作出)都可以在网上进行。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在电子合同签署处选择纠纷发生时采用的仲裁处置方式。
e签宝与多家仲裁机构达成了合作,用户可以直接通过“e签宝”平台一键申请仲裁。
③
互联网法院
杭州互联网法院作为我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上线了全国首个电子证据平台,并同时发布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规范》明确规定了电子证据平台的严格接入标准,作为中国互联网电子签名行业领跑者,e签宝是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批对接的电子签约平台。
同时,e签宝也是行业内唯一一家与广州互联网法院达成合作的互联网电子签名平台。在平台、数据、运营等多方面开展可信电子证据平台的对接工作,为广州互联网法院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持。
e签宝在实现电子证据平台对接后,当用户有案件诉讼时,用户存储在e签宝存证系统上的证据,会通过已经对接好的证据平台系统直接传输到互联网法院的诉讼系统,实现对电子证据的在线快速调取以及电子数据的验证,不仅为用户诉讼提供了便利,也为互联网法院对电子证据的认证增加了一层技术保障,大大提升了整个审判流程的效率。
④
延申的法律服务
除了上述服务之外,e签宝还与众多律所、法律服务机构达成了合作,为用户提供律师咨询、律师服务、资产处置等各类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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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业内最齐全资质,最强劲技术实力的e签宝,为百万企业降本增效,获得了阿里巴巴、华为、百度等行业巨头的认可。截至2018年12月,服务企业用户180万家,个人用户1.9亿,累计签署量超61亿次。
e签宝自主研发多项安全技术,拥有独创的原文沙箱技术,这是业内唯一能做到不触碰合同原文、印模以保护用户隐私的技术,除此之外还获得了52项著作权和16项发明专利。
专业的技术能力,让e签宝获得了国密局、公安部、各地国立公证处等权威机构的多方认证,并成功敲开了政务合作的大门。
e签宝是浙江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指定电子签供应商,并成为了全国“互联网+政务”的示范样本。
安全可靠是e签宝的代名词,选择安全可靠的电子合同就选e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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